2023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根本宗旨,以规范工作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为抓手,全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整改促发展。全区民政系统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截至2023年9月底,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9次、党组会议30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9次、讲党课活动3次。
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将学习主题教育与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紧密结合,制定学习计划,撰写心得体会,参观党廉教育基地,切实开展好主题教育和纪律教育月活动,确保教育学习活动取得扎实成效。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上级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回头看”行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社会救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等工作。
以巩固整改成果促发展。区民政局把市纪委对区福利院的专项检查整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措施、最高效的速度在今年2月15日完成专项检查指出40个问题的整改,10月8日完成巡察整改指出14个问题的整改。巡察整改后完善和健全内部管理制度39个,追究相关涉事人员的责任,重构区福利院管理队伍,推此及比,部署对全区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民政服务对象进行全面大排查,发现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各机构迅速整改,以整改成效推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民生保障和社会救助。一是稳步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截至9月,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829.4万元,特困供养金3428.58万元,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费469.6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860.2893万元;二是持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实施临时救助138户,累计发放临时救助93.2791万元,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人次;三是实施“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行动。通过争取市民政局专项资金106万元购买社会服务,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行动,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组成团队,对接现有精神疾病防控体系,为精神残疾人及其家属或照顾者提供事前预防、危机介入、社区康复训练、心理疏导、实时支援、个案跟进等一站式的社区精神康复支援服务。截至9月,已探访912位精神障碍残疾人并建立康复服务档案。
(三)推动养老事业加快发展。一是清新区首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于今年1月试运营,6月2日揭牌投入正式使用,养老服务中心定期开展自助式康娱活动、养生讲座、义诊、生日会等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智能化改造、上门照料、安装家床设备、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实时监测等线上线下全方位综合养老服务。自1月份试运营以来,累计提供830人次生活照料服务、229人次安全援助服务、2366人次精神慰藉服务;开展18514人次文化娱乐活动、725人次养老服务政策与老年福利政策宣传活动;链接各项社会资源,为老人提供物资和服务折合现金逾6万元。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得到了长者和家属的一致赞扬,6月14日省民政厅党组书记丁红都到区综合养老中心进行调研,对中心建设、运行表示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赞扬,清新区养老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太平镇、浸潭镇、龙颈镇、禾云镇、三坑镇已建成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现正加紧时间购置养老服务中心的设施设备,为正式投入运营做好准备,其余三镇也正抓紧建设中,23个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7个,剩下的16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正抓紧时间选址和建设,区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初具雏形。二是全力推动8个镇敬老院消防安全达标工作有序进行,主动与住建局对接,多次召开消防审验专题会议,有效解决养老机构消防申报困难问题。因镇级敬老院暂没通过消防,现将特困人员暂时转移至民营养老机构委托供养,待改造完成后重新安排入住。三是持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行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改造工作,2023年的改造计划是330户,目前已全部完成改造,10月底完成验收工作。四是落实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截至2023年9月,全区享受高龄老人津贴13490人,累计发放419.106万元。
(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一是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的提标工作,截至9月份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资金688.6多万元。二是激发基层保护力度,构建区镇村三级保护网络。区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指导镇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级儿童主任、各村“双百社工”齐发力,增加入户探访频次,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未成年人,共同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截至9月份,入户服务超过263户次348人次,电话关爱超过430人次,派发微心物资188份,动态跟进重点个案24宗。三是链接社会资源,提升救助能力。今年分别在浸潭镇、石潭镇、龙颈镇等镇开展“扶残助童”活动,共开展7场资助探访儿童活动,其中捐赠扶残助困物资一批价值5万元,落实生活资助75名儿童,合计22.5万元。四是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进一步摸清收养登记情况的底数,截至9月底,共办理收养登记手续3宗。五是高效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升级改造。以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为契机,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建设,区民政局争取到清远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示范点创建资金50万元,对原区社会福利院儿童部进行升级改造,转型为清新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面积约2000平方米,设置了男女庇护室、心理疏导室、学习室、活动室、会议室、个案研讨室、档案室等功能室,现已完成工程的80%,力争在10月底全面完成升级改造工程,提升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硬件设施,满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需求。
(五)稳步推进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一是做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截至9月底,我区在册社会组织247个,其中,社会团体10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3个,新成立社会组织共6个。二是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全区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深化社会组织年报制度,开展“双随机”抽查及执法工作。三是推动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全区建成8个社工站,设置36个片区服务点,共配备181名社工,实现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截至2023年9月,全区社工站面向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总人数32925人,其中低收入6473户、特困人员3412人、残障人士13605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626人,均已入户建立档案,社工入户服务人次达到38810人次。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个案227个,小组工作服务460人次,举办社区活动272个,链接社会慈善资源(折算为人民币)252474元,社工站志愿者人员1774人。
(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一是全力提升村规民约水平。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规民约有关工作的通知》到各镇公共服务办,进一步指导做好村规民约工作。当前我区209个村(居)委员会均完成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并上墙。二是持续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点。将太和镇玄真社区打造为区级的村级议事协商试点。三是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太和镇社区合理设置调整社区规模,新设立城东社区、城南社区、城北社区三个社区。四是开展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选定太和镇飞水社区作为试点,探索规范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合理科学的管理体系。五是强化村务监督和村务公开,通过四不两直督导各村(居)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发挥监督实效,定期登录“微监督”平台,对各村(居)每月上传村务监督和“微监督”平台村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动态监测,督导各村(居)落实村务公开工作,打造阳光村务。六是规范整治我区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制定《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组织部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到各镇人民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通过实地督查等方式落实相关工作,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七是做好地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理顺地名管理体制,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工作,联合区直有关单位,建立了清新区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联合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开展清新区街路巷命名和标准地址采集专项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审核、审批街路巷命名、更名申请13宗共339条,为我区社会综合治理及数字政府建设做好基础支撑。
(七)提升民政社会事务服务水平。一是实行跨省办理婚姻登记,打破了以往户籍区域限制,方便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截至9月份,婚姻登记办理量为4132对,其中清远市户籍地办理3386对,市内跨区办理697对,跨市办理34对,跨省办理15对;二是建设“婚检一站式”服务中心,对婚姻登记处进行升级改造中,改造后婚姻登记处和婚检中心整合在一起,为群众提供免费登记、婚检一站式服务;三是扎实做好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全区清明期间各镇共悬挂横额300多条,派发宣传单20000多张,出动宣传车200多车次,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识,为清明期间文明、绿色、环保祭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祭扫活动管理总体平稳有序,无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四是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429多万元。1-9月,全区死亡遗体火化3439具,平均火化率为100%。
(八)加大大病关爱基金救助力度。加强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相衔接,提高全区医疗救助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截至9月,关爱救助大病困难患者(家庭)16人,支出关爱救助金额约60.65万元,解决了大病困难家庭因大病医治致贫、返贫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缓慢。因部分镇对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认识不到位、受选址场地、建设经费划拨慢等制约,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居)级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进度较为缓慢。
(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还有短板。一是村规民约的群众知晓率不高,执行落实效果不显著。二是村级议事协商基础仍较薄弱,议事协商方式较为单一,议事主体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
(三)未成年人保护还没形成合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部门较多,政策较为分散,难以实现有效衔接,统筹协调尚显不足,齐抓共管的保护格局有待进一步形成。
(四)民政工作基础还需夯实。民政工作涉及面广、风险隐患多,区级民政部门人手较为不足,防范处置风险的能力还不够强。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做到即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更好地保障好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切实转变观念,压紧压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强化与区直部门的信息比对工作,落实精准救助、应享尽享。
(二)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强化养老机构提质增效,继续抓紧镇级敬老院的消防审验工作。在区镇村三级养老体系基础上,创新综合养老服务机制,构建分层分类多样化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体系。拓展优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智慧养老运营中心功能,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三)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促进服务保障水平整体提升。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建立健全困难儿童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全区各部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推进镇、村两级未成人救助保护工作站的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具有清新特色的区镇村+“双百社工”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体系。抓紧抓好抓细区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升级改造工程,强基础,促保障,提升清新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
(四)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探索城乡治理现代化模式,提高村规民约的执行实效。探索规范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合理科学的管理体系。探索村(居)务监督新模式。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持续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做好村级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社区基础信息管理,通过及时更新全国基层政权信息系统,做好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平台的推广工作等,深化社区事务管理。对于离任村干部工作要始终绷紧风险防控的弦,全面梳理排查采集工作矛盾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建立信访举报信息共享、跟踪督办和舆情监控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置信访,及时化解问题和矛盾风险。
(五)将继续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质量,大力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队伍业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婚姻登记服务。
(六)持续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做到党建工作全覆盖。二是强化社会组织规范建设。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强化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规范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提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参评率和质量。持续推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品牌建设和文化建设。三是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完善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力度,推动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全覆盖。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监管。推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工作常态化,扎实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
(七)扎实推进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各镇将优秀社工发展成为党员,指导符合条件的社工站成立党支部,定期开展“双百”社工的思想教育工作,用“党建+社会工作”的模式推动“双百工程”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人才培养。选优配强专职副站长、台账资料员、信息管理员等岗位,充分发挥优秀社工、党员社工的示范带领作用,影响带动其他社工共同进步。定期对各站各岗位社工进行针对性的培训,继续争取市督导办公室给予强有力的支持,鼓励社工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持续提高专业水平。三是坚持标杆打造。以省厅建设要求为标准,切实抓好我区标杆社工站打造,同时推动各镇根据当地需要、结合当地资源创建品牌服务,以标杆为引领,力争做到“站站有特色,点点有强项”。
(八)全面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各类慈善事业主体的培育、指导和监督,打造更多公开透明的慈善平台,充分发挥其对社会救助的补充作用。
(九)抓好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抓实抓细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范工作,持续开展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用电用火安全防范专项行动。
(十)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把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树新风。加大干部教育管理和执纪问责力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民政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加大干部锻炼培养和交流轮岗力度。
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